根据《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)、陕西省物价局关于印发《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(陕价商发〔2017〕141号)和《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天然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陕价商发〔2018〕54号)的有关规定,米脂县物价局决定召开米脂县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事项
米脂县物价局定于2018年8月中旬召开米脂县城市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。
二、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
(一)听证会参加人
本次听证会设16名听证会参加人,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:
1、消费者2名,由米脂县消费者协会推荐。
2、 经营者2名,由米脂县长兴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推荐。
3、人大代表2名,由县人大常委会推荐。
4、政协委员2名,由县政协推荐。
5、政府部门代表8名,分别由县政府办、财政局、发改局、环保局、住建局、民政局、安监局、办事处各推荐1名。
(二)听证会旁听人员
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10位,由县物价局根据市民报名顺序确定。
(三) 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
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若干名,由县物价局根据报名顺序确定。
三、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时间和方式
(一)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请于2018年8月5日前向县物价局报名。
(二) 申请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请于2018年8月6日前向县物价局报名。
(三)推荐参加听证会的人员由推荐单位于2018年8月7日前向县物价局报名。
联系人:张宏艳(县政府1号楼318办公室)
联系电话: 6222471
特此公告。
米脂县物价局
2018年7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