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划人口

2017年末全县常住人口15.58万人年末户籍总人口223956人,总户数82087户,其中,男性117452人,占总人口的52.44%;女性106504人,占总人口的47.56%;在总人口中乡村人口169448人,占总人口的75.66%;城镇人口54508人,占总人口的24.34%;2017年全县出生人口3608人,出生率16.14‰,死亡1757人死亡率7.86‰,自然增长率8.28‰。

2017年,全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299元,同比增长9.4%,其中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547元,同比增长9.2%;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9199元,同比增长8.9%。